报道引用据资料介绍,镉会对呼吸道产生刺激,容易造成镉中毒,被体内吸收后,积存于肝或肾脏造成危害,尤以对肾脏损害最为明显,还可导致骨质疏松和软化。
根据报道内容,确实在GJ质检总局官方网站的《2013年01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附表中,查看到这批3.6kg的防晒霜被销毁,不合格理由是“检出镉”,但未批露检出含量是多少。
【关于镉】
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经口摄入吸收。它被定义为致癌物,能够在局部使用时与皮肤角质细胞结合并被有限吸收(体外试验)。皮肤大量暴露于镉,可以引发职业性的刺激性皮炎。
在自然界中主要成硫镉矿而存在;也有小量存在于锌矿中,镉的化合物曾广泛用于制造(黄色)颜料、塑料稳定剂、(电视映像管)荧光粉、杀虫剂、杀菌剂、油漆等。
冰寒老师剖析:
【化妆品、化妆品中关于镉的规定】
正是因为镉具有比较高的危害性,因此和其它重金属一样,都属于严格管制的对象。在中国化妆品卫生规范中,镉及镉的化合物被列为禁用原料[1]。
不过,其它GJ和地区的法规有所不同。例如加拿大规定,化妆品中镉含量不应该超过3ppm[2],欧盟则参照德国标准,定为5ppm(5mg/kg)。台湾地区则规定不可超过20ppm。据说日本的规定上限也是20ppm,由于不通日文,还没有查到确凿的文献,在此请求懂日文的朋友支援,查找相关资料,谢谢!
相对于这些GJ/地区提供了镉的检出限值,中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了铅、砷、汞的检出限量值,但没有关于镉的检出限量标准,也就是说,作为禁用物质,不得检出。本次安热沙被检出镉并被判为不合格,原因正在于这份标准。
镉在地壳中具有一定的自然丰度(含量),比汞还多一些,几个主要有害重金属元素的在地壳中的自然丰度(克拉克值)为铅0.0016%,镉1.8×10%,砷5×10%,汞5×10%,其金属毒性顺序为汞>镉>砷>铅[3]。
所谓自然丰度,就是指不需要人故意做什么,它就在那儿。分布在土壤、空气、河流中,无论你如何小心避免、精练提炼,它都不离不弃地出现,所以理论上来说,我们不可能将自己同所有的重金属彻底隔绝,在生产过程中,也无法避免带入。
因此,各国在制定法规时,都会接受并尊重这一实际情况,要求生产商不能故意添加这类有危害的物质作为原料,但是,不可避免的、天然的原料带入可以接受,只要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下就可以了,例如我国大米规定镉含量不得超过0.2ppm,但这限于自然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由于质检总局的通报里没有提及检出的含量是多少,因此不能100%断定这款产品的镉含量超过了日本法规的要求,但以资生堂能够立足于世界化妆品集团一线位置的资历,以及日本对于质量标准的严格要求,我确信资生堂不会故意添加镉这种毫无防晒作用的元素到一款防晒霜中去。
事实上,规定一种在自然界中不可避免会带入的元素不能出现在护肤品中,这个规定本身就不够完善。大米中可以检出不超过0.2ppm、加拿大的饮料中可以不超过0.005ppm,外用于皮肤上的产品中则必须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这本身并不合理。因此,才有徐先顺等学者,根据自然丰度、镉的危害性以及在化妆品中的实际情况,建议中国规定化妆品中镉的含量上限规定为5ppm[3],也就是德国的标准。
我们以前讨论过关毒性、毒物剂量之间的关系,只有达到一定的上限,并且以特定的接触方式接触,才会带来毒性。既然其它发达GJ和地区可以规定一个上限,中国没有规定上限,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参考最严格的加拿大和欧盟标准作一个判断呢?
2006年9月,SK II被检出钕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一时间风声鹤唳,SK II一度被暂定销售,引发全国退货狂潮。不久以后,GJ质检总局确认这些钕并非故意添加,而属于原料不可避免地自然带入,SK II又恢复了销售。
这一事件的根源,仍然是钕属于禁止添加入化妆品的物质,而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又没有上限规定,因此哪怕只要有一点痕量的检出,就被判为不合格。本次的安热晒防晒霜被检出镉事件,我个人推测也是同样如此。
冰寒认为,我们需要的不是恐慌,而是推动法规不断完善,使之既能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也能够尊重客观现实,便利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因为法规的不完善而导致恐慌,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事实上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