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手续与条件 合法程序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手续与条件都有那些呢?下面就为你详解相关信息,让你用合法程序争取抚养权。
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手续与条件 合法程序争取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变更手续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关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其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